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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保险公司只按比例理赔?京百汇生活给你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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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保险公司只按比例理赔?京百汇生活给你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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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百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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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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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和车主总是存在一些争议,简单来说就是高保低赔”条款。即旧车需以新车的购置价投保车险,保险公司才全赔偿,否则将根据比率进行理赔。对于大部分车主来说,这根本就根本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
    市民朱先生身边便发生过这样的事,朱先生拥有一辆8年车龄的汽车,新车购置价为17.28万元,如今需要投保车险,朱先生以了10万元的保险金额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一次意外事故朱先生的车辆受到了碰撞损伤,初步估计车辆的维修费用在2万元左右,可当他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对接时,保险公司却以投保时未按照17.28万元的新车购置价的价格进行投保为理由,只赔偿对应比率的理赔金额,及1.19万元。这让朱先生难以接受,认为自己的汽车拥有8年的车龄,车辆估价也不可能是17.28万元,怎能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进行投保呢?自己通过二手车市场投保此车的时候,一共也就花费了10万元。保险公司的行为完全是推卸责任。最终朱先生只得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车辆损失险属于不定值保险,理赔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格来决定。而本案中,朱先生的汽车车龄已达8年,根据业内通用规定,车辆的月折旧率为0.6%的标准计算,事故发生时,这辆车的实际价值早已低于10万元,朱先生购买的10万元车损险已经超过了实际足额价值。最后法院公布审判结果,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车主2.13万元维修费。
    早在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便有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以为业界人士便表示,很多保险公司车辆损失险的保额,不管是否是新车,都会以新车购置价来确定其保额,这属于行业普遍做法,如果车主有要求根据车辆这家投保,如在发生意外事故需要理赔时,将根据比率进行理赔,而不是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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