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8月12号在辽宁汇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北京现代瑞纳轿车行驶18个月11000公里后,(期间车辆没进行过任何改装)于2016年3月1号3点25分驾驶汽车回家停车后发现车辆前引擎盖下冒烟,后起火,自己及邻居报警后积极施救,无奈火势越来越大,待消防队灭火后车辆及车内物品全部烧毁,后来通知4S店及厂家,来人拍照后迟迟不给答复,2016年3月25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司法鉴定为,火灾原因排除遗留火种外来火源,不排除车辆电器线路故障及车辆机械故障起火,本人找4S店协商索赔事宜,可厂家及4S店给我的解决方案是按我的汽车折旧后的50%进行赔偿(有证人及录音为证),我不同意他们的解决方案,因为我的车辆还在质保期三包内,本是车辆自身质量问题所导致车辆自燃的,他们在推卸责任,让我无辜的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维权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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