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相信“路怒症”不是一个可以自己爆发的病症,马路上车辆来回不止,不时也会遇到开窗谩骂,鸣笛不止,在炎热的夏天更让人心烦气躁。今天就来盘点一下,最让人无法忍受的8种行为。
一、踩剎车的频率太频繁
开在这类驾驶的后方,常常看到后面的煞车灯亮起,都会以为是前面车太多,但往往并非如此,而是驾驶两脚开车,但左脚却常常踩在煞车踏板上,让后方的驾驶一直被煞车灯闪到,用两脚开车的驾驶,请注意一下自己是不是左脚踩着煞车,右脚踩着油门!
二、龟速占用高速公路内车道
高公局一直在宣传,高速公路内车道是超车道,不要长时间占用,但仍会看到时速不到 100 公里的车,仍然长时间开在内车道上,占用太多的公共资源,让赶时间的车主无法透过超车道加速超车,这样不但影响别人,而且还会吃上罚单!
三、开车时使用双黄警示灯
双黄警示灯顾名思义,就是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让后方来车可提早转向或是留意,不过若是行驶在起雾或大雨天气时,还开启双黄警示灯,会让后面驾驶相当疑惑,万一要转弯时可能会造成后方来车判读错误,起雾时开起雾灯就好,可别再开故障警示灯了。
四、突然急切入转弯车道
开在直行车道上,直到十字路口才突然切换道转弯车道准备左右转,不只影响本来就要转弯的车辆及机车,更有可能因此造成擦撞,如果真的来不及转弯,到下一个路口再转吧!
五、一路上一直按喇叭
按喇叭是为了提醒前方车辆,但若已经堵车的情况下,持续按喇叭只会让人更感到不悦,甚至造成纷争,而且堵车的情况也不会因为你一直按喇叭而改善。
六、在山路里持续开远光灯
山路开灯是为了让对向车道的车辆有警觉心,但若持续开着大灯走山路,会严重影响对向车辆的驾驶,在山路行驶时,开启近光灯就好,只有在前方一片黑暗,而且确认对向无来车时才能使用。 在市区开车,也要正确的使用各种车灯。
七、与前车距离过长
高速公路时速 100 公里时,与前车需保持 50 公尺的距离,以避免前方紧急煞车,但若是速度没那么快,却与前车距离过长,挡住后方车辆时,那你就成为真正的路队长!在一定的跟车距离内,尽快跟上前方车流量,才不会被冠上路队长的名号。
八、不打方向灯就转弯
车子本身其实就是武器,准备要转弯时,若不事先打方向灯,后方的汽车或机车,很有可能因为来不及反应而撞上你的车,车子受损是小事,造成伤亡更是无人乐见,准备切换车道或是转弯时,记得打方向灯吧!
其实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它甚至不是道德问题,不是什么公序良俗的问题,而是纯粹的规则意识,这些行为本来都有很好的规则进行规避,所以,大部分人生气的原因也不仅仅所谓的“路怒症”,而是对这种逾越规则而自持有理的行车态度的愤怒。
遵守规则,才是“路怒症”的根本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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