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卫的迷之微笑隔着玻璃舱浮现在女主角眼前的时候,雷德利斯考特在《异形·契约》中又继续了“原罪”的接力,被人类所造的生化人大卫,不仅消灭了人类的造物主,更成为异形的“工程师”。 俨然,“造物的欲望”已经成为《普罗米修斯》中一再重复的原罪。 《圣经·旧约》中,原罪的定义可以理解为是对“理所当然”秩序的侵犯和破坏,这有些类似于孔子谈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如果说旧约和孔子愤怒有些过于形而上,那么共享单车的“原罪”却真实存在于我们眼前。 在资本的裹挟和鼓吹下,共享单车被打扮成“共享经济”的一个样板,正在声势浩大的改变人类的出行方式。 可一旦撕开资本的泡沫,我们便会发现洞见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共享单车是反市场的,也是反规律的! 1 我们都知道,共享单车有两种身份。从性质上讲,共享单车平台是私营企业;从功能上讲,共享单车平台又是公共出行服务的提供者。 这意味着,当利润率不高、盈利周期漫长公共服务属性与逐利天性存在于同一个位面的时候,就会产生这样一个矛盾——既想要做好公共出行服务,又想要实现利润最大化。 当然,两者之间并非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其实只需要提高共享单车的使用价格,就可以实现两者的合理化诉求。 这使得摩拜或者ofo正在成为另一个滴滴或者Uber,当他们通过几十亿的补贴,干掉了出租车,干掉了竞争对手,成为新的垄断者的时候,滴滴们做的就是果断放弃补贴,果断提高价格。 作为后来者,相信摩拜或者ofo的创始人和股东们,也坚信共享单车是怎样的前程远大。 问题是滴滴可以肆无忌惮的提高价格,毕竟他们的参考坐标是出租车,而共享单车的参考坐标则是公交和地铁,这个让共享单车价格上涨的空间微乎其微。 历史告诉我们,当你同时肩负着盈利和公共服务两种属性的时候,不仅盈利异常困难,甚至存活都异常艰难,这也是为什么像公交、地铁、火车、图书馆这样的公共服务会由国家承担。 或许,把ofo和摩拜打造成独角兽的,不是资本,也不是技术,甚至不是用户,而是公交公司和地铁公司的“涨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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