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1时48分许,深圳坪山交警接警称江岭路江南百货旁发生一起面包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三辆小车碰撞的事故。民警赶往现场发现面包车司机张某良浑身酒气。其呼气式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抽血鉴定结果为94.1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据张某良供述,?5月23日23时许,其和同事在龙岗区一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两杯白酒。凌晨0时许,张某良驾面包车准备回公司宿舍,行驶至坪山区江岭路江南百货附近路段时,由于酒精作用,他驾驶的面包车与路边停放的一辆川C****1号车并发生碰撞,碰撞后面包车继续向前,又与一辆湘L****1号车车尾发生碰撞,导致湘L****1号车与其前方的粤B****5号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四车损坏,所幸无人受伤。张某良称自己本就只会开车,在工厂做司机送货,而今因为醉驾驾驶证被吊销了,又没有其他一技之长,不仅要赔偿受损小车,还要养活老家的妻小,非常后悔。目前,因张某良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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